出軌與重婚最主要的區別在于,重婚是我國刑法上明確規定的罪名,出軌情節符合重婚罪認定的,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敝鼗樽锏姆缸镱愋陀幸韵氯N: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如果出軌的一方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不構成法律上的重婚,民間俗稱為姘居。反之如果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的話,就構成重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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