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是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的。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是指定的羈押場所執行,并且是采用槍決或者是注射等方式執行,一般來說原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之后應當在七天內執行,超過七天沒有執行的,必須是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長重新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才能執行死刑。
一、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條件以下:
1、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該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
二、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8、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9、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綜上所述,判決死刑立即執行是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的。原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之后應當在七天內執行,超過七天沒有執行的,必須是請核準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長重新簽發執行死刑命令才能執行死刑;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民事訴訟中再審有哪些情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的規定,民事訴訟再審情況包括: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8、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9、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10、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11、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2、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13、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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