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經濟上優惠政策,
1.軍隊待遇。兩年義務兵津貼費共計21600元(第1年850元/月,第2年950元/月),這是最低津貼,不同的兵種有所區別。
2.優撫、獎勵和退役待遇。
二是鼓勵大學生入伍。大學生(包括大學新生)入伍的,有義務兵兩年退役后,由縣民政局發給獎勵金10000元。
三是義務兵兩年退役后,部隊發放退役金9000元、退役補助金2000元、離隊下月津貼、伙食費1500余元、轉移支付醫療保險近1000元、養老保險15000元左右,差旅費等按照實際路途計算。
四是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按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發放。
3.就學和學費補償。如果是高校新生應征入伍的,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后選擇復學的將實施學費減免,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義務兵退伍可以帶走什么
義務兵退伍可以帶走部隊發的軍裝,日常用品,在部隊期間立功獲得表彰的一些證書,或者是獎章是可以帶走的。
義務兵是國家供給制,身上穿的(軍裝等),日常用的(洗臉盆、毛巾、被、襪、鞋、帽等),都是國家無償發放使用的,完全屬于個人用品,退伍時所有個人用品都是可以帶走的。但武器、彈藥和其他訓練器材、模具等都屬于現役期間,免費配備使用的,退出現役時一律都要留在部隊。這是因為有些部隊裝備、器械都屬于涉密范疇,不能流落到社會上去的緣故。義務兵即使退伍之后,也要進行保密教育,也不得隨意帶走部隊涉密物品或者散布軍隊涉密事項,這是退伍之前要簽署保密保證的,是退伍戰士的法律義務。除了軍銜、編號不能帶走外,軍裝是可以帶走的,你臨走時除了戰友通訊錄外,不能再有暴露部隊番號及位置的東西了。
義務兵退伍后安排工作
當義務兵退出現役后,按照從那里來、回那里去的原則,由原征集地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鄉鎮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后,由區縣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城鎮退伍軍人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并給予政策上的優惠;義務兵退出現役后,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優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三十一條
退役軍人的教育培訓應當以提高就業質量為導向,緊密圍繞社會需求,為退役軍人提供有特色、精細化、針對性強的培訓服務。國家采取措施加強對退役軍人的教育培訓,幫助退役軍人完善知識結構,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職業技能水平和綜合職業素養,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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