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意味著一個新的家庭的誕生,結婚是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結婚的規定有哪些1、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2、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3、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4、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5、婚后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二、我國結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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