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為規范房屋買賣經濟服務市場價格行為,降低房屋買賣經濟服務費用負擔,中央發改委與住建委就聯合下發了《關于降低房屋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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