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攜帶身份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到申請和領取允許刻公章的證明材料,然后帶著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店去刻章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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