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因為糾紛被設置抵押登記或被法院查封等,那么是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如果房屋雖有糾紛,但是并沒有因為糾紛被設置抵押登記或被法院查封等,而且出賣人是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那么是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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