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酒駕被行政拘留一般并不會影響到孩子的政審,因為行政拘留并不會留下任何的案底,只是在公安機關會留下行政處罰的記錄,行政處罰的記錄對本人及子女的工作根本就不會產生任何的影響。受到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治審查,政治審查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并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權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后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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