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生前給兒子的存款已過戶到兒子的名下的,這是屬于生前贈予的行為。贈予給子女并且過戶到子女名下的,就不屬于被繼承人遺產了,其他繼承人沒權利分割。也不存在違法的行為。繼承人只能分割被繼承人去世時名下的合法財產
【法律分析】
父親生前給兒子的存款已過戶到兒子的名下了,說明存款己經是兒子的,屬于兒子的合法財產,其他子女無法繼承,這筆存款已經是父親贈予給兒子,而且已經完成了,所以其他人無法繼承。父親過世了,子女要求法定繼承。他們能繼承的是父親死后的遺產(不包括生前的贈予)。父親生前給兒子的存款已經過戶到兒子的名下,這里要注意過戶的時間。這時間如果是在父親生前(去世以前),那就是認定為父親的贈予,那就不能再屬于遺產。如果過戶時間是在父親去世以后,那么這就是遺產,繼承必須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其他子女是法定繼承人,是有權利的要求繼承的。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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