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糾紛一般多久宣判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9 22:24:21
法院開庭糾紛一般多久宣判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是常見的民事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結。法院對合同糾紛民事案件多久進行審判,要依據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要在六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導讀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是常見的民事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結。法院對合同糾紛民事案件多久進行審判,要依據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要在六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是常見的民事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結。法院對合同糾紛民事案件多久進行審判,要依據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要在六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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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糾紛一般多久宣判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是常見的民事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時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結。法院對合同糾紛民事案件多久進行審判,要依據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一般程序的要在六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