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兒童醫療保險一般可以由學校統一辦理或者家長應該到自己的戶籍地所在地的社會醫療保險機構領取孩子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申報資料,為孩子交醫療保險費用。兒童出生后就可以辦理少兒醫保了,少兒醫保是不問健康告知、并且可報銷上保險之前的費用的。社保局、居委會、街道辦或者某些地方的婦產醫院就能提供醫保辦理指南。很多地方辦理醫保是不嚴格要求是當地社保的,有居住證就可以辦理。出生90天內辦理醫保的,享受的醫保待遇從出生之日算起,90天之后,從辦理的次月算起。但需要注意的是兒童社保一般為一年保障期限,每年要在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手續和繳費,繳費即續保,錯過了繳費時間也不能補繳。即便是在生病期間,或者查出有先天性疾病辦理投保也都可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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