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北京為例,明確了2021年度企業職工五項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統一,上限調整為28221元,下限調整為5360元。
【法律依據】: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關于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 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納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結合我市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現就統一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
二、根據《關于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9〕67號)精神,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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