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房子產權到期后只要國家沒有因為建設需要收回的都可以續費。50年產權房子到期后,經土地使用權人主動去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以后繳納一定的續費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產權50年的房子是小產權房嗎,產權50年的房子到期后怎么辦
產權50年的房子并不一定是小產權房。
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大產權房,不是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小產權房。我們所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都屬于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三種。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40年、50年產權)的區別:
一、產權上的區別
①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職工并沒有實際的產權;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②職工想要轉讓小產權房的話,必須在購買五年之后才能夠進行;業主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③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政府集體所有,并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也就是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④購買小產權房之后,若要再轉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購買大產權房之后,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出售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二、用途上的區別
1、一般小產權房分為這三類:
①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于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筑。
②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劃功能開發或使用,并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③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之后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其具備70年產權房屋的居住用途,在戶型、使用功能方面并沒有什么太大的區別,只是在產權上有區別而已。
2、40年、50年產權的房屋
40年產權的房屋屬于商業、旅游、娛樂等用地,比如商鋪、大型商場、公寓樓就屬于40年產權。
50年產權的房屋屬于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比如我們看到的辦公樓、工廠等,就屬于50年產權。
40年、50年產權的房屋一般不適合居住,不通燃氣,且是商業用水和商業用電?,F在一些人買40年產權的公寓居住,但其在舒適度上和普通住房還是有很大區別。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子產權是多少年了???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兩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讓金繼續和國家續簽。
樓房產權到期了房子怎么辦
樓房產權到期了房子仍舊可以繼續居住。樓房產權到期了不用擔心,產權到期之后是自動續期的。根據法律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后歸屬誰
70年產權的房子的國土使用權用途是居住用地,其國有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七十年,七十年期滿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房子仍然歸原房屋所有人所有。
但土地使用者,即房屋所有人不申請續期,則國土使用權和地上的房子全部歸國家無償所有。
沒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沒產權的房子也就是小產權理論上是不可以買賣的,小產權房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購房者購買了,會對之后的居住有很大影響。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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