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根據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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