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住了70年后國家是不收回的,因為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出讓期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而且只要是住宅用地,在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是自動續期的。
一、商品房70年后還能住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1)《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通過總結,我們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二、房產證上沒有土地使用年限
房產證記載的是房屋所有權,不是土地證,因而沒有土地使用年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三、土地到期后續費多少錢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3、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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