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員工帶薪年薪條例》的規定,員工累計工作不到1年10年的,年薪為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年薪為10天的20年的,年薪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是,如果有以下情況之一,就不能享受當年的年薪:1、員工依法享受寒冷的暑假,其休假天數比年薪天數多2、員工休假累計20天以上,公司不按規定扣除工資3、累計工作不滿1年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4、累計工作不滿10年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員工5、累計工作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使用者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考慮員工本人的意愿,統一安排員工年薪,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階段安排,但一般應在一年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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