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倒賣文物罪的要件:
一、客體: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二、客觀:倒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一般主體。
四、主觀:故意,且以牟利為目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
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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