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一回事,拘役是我國刑法的五種主刑之一,與之相對應的是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拘役只適用于依法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而拘留則包括刑事拘留、民事領域的司法拘留以及行政拘留,一般在刑事、民事訴訟程序作為一種強制措施予以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三條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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