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社保是很重要的,只有在上海繳納滿一定期限的社保,才能有買房資格才有上學資格等等。一、上海社保繳納時間有什么規定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八條(單位繳費時間):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二、上海社保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三、勞動法社保繳納的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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