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簽訂日期:二年月日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為保證市區項目的順利進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村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圍征用的土地位于市區,四至范圍:南至,西至,北至,東至,具體位置和面積以土地部門實際測量為準。征用土地的面積該項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積約為畝,以實際勘測為準。征地補償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給付乙方征地補償費萬元畝,具體分配標準包括以下三項:
1、所有土地補償綜合地價每畝萬元(土地補償費萬元,安置補償費萬元)。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共計每畝萬元(含青苗,看護房)。
3、根據相關政策,農民保障、保險萬元(詳見保障、保險分配方案)。地上附著物費用
1、各類林木、葡萄樹、小井、大棚、溫室、立壕、牛舍、雞舍、豬舍等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上級規定執行,該補償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機電井、變壓器臺按有關政策由甲方另行補償。征地補償費的金額及支付期限
1、征地補償費的總金額以實際占地面積,最終核定的金額為準。
2、甲方取得國有土地征用手續30天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乙方應在收到本協議以上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款項之日起30日內,將被征土地交付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后未將征地補償費存儲至白塔街道辦事處指定的帳戶,致使乙方無法按約定期限取得征地補償費,由甲方應按土地補償費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則應按征地補償費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其它約定
1、如國家土地補償政策調整,按國家新政策執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經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書面決議應交甲方一份留存(作為本協議附件)。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二份,市區和規劃和國土資源分局備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訂日期:二一年月日征地補償款的提留比例《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8號)規定:“
(四)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用于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贬槍@一問題,各地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既有規定分配辦法產生方式的(如廣東省,京平律師認為該省的相關規定最為規范);也有簡單粗暴地直接規定分配給農民的比例和提留比例的(如吉林省、天津市)未免有些越俎代庖;但更多的是規定分配給農民的最低比例、剩余為提留的(如江蘇省、福建省、湖南省、遼寧省、河南省、甘肅省、海南??;最后,還有融合了上述兩種規定的(如山西?。?。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征地補償究竟是對哪些費用進行補償,也就是說需要補償的領域包括哪些,在我國有對土地的補償、有安置人員的費用以及土地上附著的東西的補償。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議最好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咨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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