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也是可以離婚的,但是需要進行補救。補救措施有兩種,
一、具體如下:
1、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規定: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二)查驗本規范第五十五條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2、補辦結婚證。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結婚證丟失后,夫妻有兩種方法來協議離婚,一種是帶上身份證到發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后,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證。另一種方法是不需要補辦結婚證,直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夫妻在辦理離婚時手續時,是需要結婚證的,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