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交通事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有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交通事故,才會負刑事責任,交通事故發生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會引發一系列的法律責任,其中刑事責任的承擔是最嚴厲的懲罰,它涉及到對人身自由的限制,甚至對生命的剝奪。
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不確定責任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同等責任怎么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雙方都有過錯,交警通常按雙方責任五五開處理處理。
雙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的話,并不一定是對半賠償。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的:
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
2、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
機動車方損失的40%由對方賠償,另60%由自己承擔。
而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擔。
如果雙方誰沒有保險的,就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賠償。
由此可知,只有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擔50%的責任。
另外關于交強險的賠償限額也應該了解一下,交強險賠償項目及限額為:
對方財產2000元,對方醫療費用1萬元,對方死亡殘疾、誤工費、護理費等限額11萬。
交通事故中被認定為同等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等責任并不是對半賠償。
若事故雙方都是機動車,由各自的強險賠償地方,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擔一半,對方承擔一半。
若是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認定為同等責任時,機動車一方承擔60%,行人一方承擔4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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