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移交到檢察院是多久?會開庭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2、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3、如果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因為醉駕行為是屬于公訴案件,在我國所有的公訴案件都是由當地的人民檢察院才有資格提起訴訟的。一般的醉駕的案子通常從公安機關移交到檢察院的整個流程是非常的快的,如果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也代表著距離開庭審判就不遠了。法律規定中,大多都是一個月以內會開庭,但是,實踐中,像是這種醉駕案子到檢察院,至多一個星期左右就可以開庭審判。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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