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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