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賣,沒有房產證就無法辦理房屋過戶,不能辦理過戶的,即使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的所有權也不能發生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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