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延期交房的,業主的救濟有:
一、要求開發商盡快交房并支付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廣大業主可根據合同中的約定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盡快交房,并按照業主的實際損失賠付逾期交房違約金。
二、業主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是因為開發商資金鏈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遙遙無期,業主可以選擇依法或依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利息+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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