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書公證的流程:
1.雙方準備好材料,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3.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一、如何辦理財產公證
當事人要進行財產公證辦理的話,那么其辦理的流程一般是準備好相關材料,即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而在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最后經過公證處公證即可。而在辦理財產公證的過程中,公證處也應該做好審查工作,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二、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手續要什么
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以下材料:1、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這里需要注意,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并按手印。第二步:雙方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文件、查問當事人簽訂協議是否受到欺詐或脅迫,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并按手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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