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登記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在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資料。
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擔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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