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可以公證,但是一般不需要進行公證。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只要協議能真實的表達有完全的民事方面的行為能力的簽訂雙方的意愿,簽訂的內容是合法的;
不會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并且沒有使用脅迫等手段逼迫某一方擬定協議,當雙方簽字蓋章完畢后,協議就已經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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