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出售發票罪?
我國法律規定非法出售發票罪,是指違反發票管理規定,非法出售各種不能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
出售是指以一定的價格將非法制造的普通發票賣出的行為。有金錢交易,轉移所有權是其本質特征。因此,沒有此種特征的行為如租用、轉讓、贈與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開叫賣、大聲吆喝、走街串巷、攔截強賣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對面的直接交貨,郵寄、托運、托帶均可。非法出售的發票,其來源有二:一是自己偽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盜竊、騙取、買入、拾得他人偽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發票不限于假發票,真發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發票,盡管其行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來的發票卻是真實有效的。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均不能構成本罪。
二、非法出售發票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關于發票的管理規定,擾亂經濟管理的行為,犯罪對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是:
1、違反國家發票管理的規定;
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
3、擾亂經濟秩序;
4、以牟利為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
四)本罪在主觀表現上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出售發票的行為是違法的,但仍為牟利而出售,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立案標準
刑法第209條第4款規定:“非法出售第3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2款的規定處罰?!凹捶欠ǔ鍪鄣?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
由此可見.刑法對本罪的起刑點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量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50份以上的,應予追訴?!斑@里的“普通發票“是指不能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普通發票,但發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發票,則不按本罪處理.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以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立案追究。無論行為人是一次還是幾次實施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的行為,只要發票數量累計達到50份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四、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處罰
五、法律規定
第二百零九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據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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