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兩人不見面可以離婚嗎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到民政部門進行協議離婚,一種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無論哪種離婚方式,都是要求雙方同時在場的。
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必須遵循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因為離婚登記是需要雙方共同向婚姻登記部門表達自愿離婚的意愿的,所以不能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果是在法院訴訟離婚,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決,但是離婚案件除非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一方確實不能到庭的,法院都是要求雙方到庭的,因為離婚案件法院必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能判決離婚,所以也是要求到庭的,也不能缺席。
分居已滿兩年時間可否自動離婚
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或是不是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以下回答可供參考,
首先,不存在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這一概念。結婚以去登記為準,即以辦理結婚證為準,相應的是,離婚也以辦理離婚證為準(如果是訴訟離婚,則以判決書為準)。所以說,結婚和離婚都需到相應部門辦理書面手續,故不存在所謂“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說法,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
其次,民法典規定因夫妻雙方感情不合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構成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這個規定有三個要件,一是要分居滿兩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兩個要素,也僅是屬于被法院認定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需要有證據證明,并被法院采信,繼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張離婚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判決離婚。
離婚后戶口如何分戶
(一)離婚后分戶申請的條件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
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
由于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后,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
(二)離婚分戶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
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父母雙方都是殘疾人,可以離婚嗎
孩子是殘疾父母,可以離婚。
1、如果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可以親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雙方不能就上述問題達成共識的,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法院認為夫妻關系破裂的,判決離婚。
離婚的孩子可以協商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