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就醉駕事故規定20天之內宣判、結案。醉駕案件算是最簡單的刑事案件,絕大多數但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審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須在20天之內宣判、結案。公安機關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
一、如果被逮捕后最快多久判刑
逮捕至法院判決的時間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法院受理至判決有明確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1、公安機關逮捕以后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二個月,可以延長一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二個月,延長一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后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為4個多月。
二、批準逮捕后多久提起公訴
批捕以后多長時間內公訴的規定是: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期限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公訴科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在3個月內審理判決,簡易程序是20天;如果案情復雜,每個階段可能延長。
三、刑事拘留20天會被釋放嗎
刑事拘留20天不會被釋放,刑事拘留20天了是否批捕看檢察院的決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長時間37天,如果37天之內未批捕,應當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審查處理。
一般偵查刑拘最長時間37天,如果37天之內未批捕,應當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家屬及時委托專業人員幫助其申請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如果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審查處理,即對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之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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