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要判決嗎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的決定時,是不需要法院判決的,如果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第九十四條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聽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意見,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采納。
公安機關不得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的決定時,是不需要法院判決的,如果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該內容由 林上乾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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