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在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二)在合同之外單獨訂立書面的擔保合同;(三)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四)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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