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核準公司新名稱(到工商局窗口領取核名表格,填寫核名資料,核準新公司名稱。 提供5個以上名稱);2、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3、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書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4、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5、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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