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確實沒有專門的債務催收方面的法律法規。催收人員也正是抓住了這個“點”,由暴力催收轉為“精神折磨”。比如“在你家房子里砌墻”、“每天凌晨三點制造噪音不讓你睡覺”等等。
雖然欠錢不還本身不占理,但面對不正當的催收方式,我們也要學會見招拆招,機智應對。
上述制造噪音的行為可受到《治安處罰條例》的規范,例如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p>一、噪音擾民治安處罰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噪音擾民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500元罰款。社會生活噪聲,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二、鄰居噪音擾民怎么取證
鄰居噪音擾民取證方式如下:
1、直接拿手機或者是其他設備記錄噪音;
2、記錄下雙方在談判過程中的對話,并確定另一方承認制造噪音的證據;
3、要求物業出具證明;
4、找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噪聲監測。
一、各個區域的噪音擾民標準如下:
1、特殊住宅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45分貝、夜間35分貝;
2、居民、文教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50分貝、夜間40分貝;
3、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
4、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
5、工業集中區的噪聲標準為白天65分貝,夜間55分貝;
6、交通干線兩側的噪聲標準為白天70分貝、夜間55分貝。超過以上分貝數的聲音屬于噪音。
二、噪音擾民處理方法:
1、社會生活類的噪音可以向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判斷是否是噪音的方法是,居民區的噪音標準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而超過這個音量時,就可以算作噪音擾民。噪聲干擾了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2、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與噪音的制造者協商處理,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為人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如果造成噪聲環境污染的,還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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