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袨槭加?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