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記載應全面準確。2、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責任記載應簡明扼要。3、協議達成內容和履行方式記載需準確無誤。4、協議份數視情況而定,簽名蓋章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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