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后不能再追究違約責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關系解除,就不存在違約責任。但是可能會存在其他的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可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由此可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現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得利返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一、單方解除的后果
按照《民法典》對合同的有關規定,單方解除合同其實可以是依法解除也可以是違法解除合同,單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即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1、沒有履行的合同義務將不再繼續履行;2、如果因一方違約而解除,違約方需按照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3;如果雙方都存在過錯,則都應當承擔責任。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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