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財產糾紛時效為三年,但若有一方隱瞞、轉移、毀損財產或偽造債務,另一方可請求再次分割財產。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時效為三年,從發現之日起計算。
法律分析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通常為三年。如果離婚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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