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退休后如何領取 養老金 ? 答:申請材料 1、參保人本人或所在單位 社保 專管員在社保局打印《參保情況記錄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確認簽名,如果本人對《參保情況記錄表》上的參保記錄有異議的,需帶上個人的人事檔案到參保的社保局保險關系科(股)進行核實;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張; 3、 身份證 原件、復印件一張(A4紙張); 4、⑴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退休業務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參加職工 養老保險 企業干部辦理退休業務時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書》。) ⑵辦理特殊工種 提前退休 業務需攜帶參保人本人人事檔案資料; ⑶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寫《 東莞 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一式兩聯)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鑒定,同時附上身份證、診療病歷、出院小結、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為市中醫院和市人民醫院,精神病的??漆t院為市新涌醫院)近期三個月的診斷證明和檢查報告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辦理程序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審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 退休證 》,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后,可攜帶身份證、 社???、退休證到指定銀行打印存折,領取基本養老金。 辦理時限 一般退休業務在受理之日辦結,特殊情況可延長5個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溫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業務申請,26日后順延至次月辦理,從辦結業務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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