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當然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即上班沒有簽合同可以告公司。但是勞動者在起訴單位時,因為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無法明確勞動關系。勞動者需要主動收集證據材料,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有單位蓋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