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情況下可以拖的時間是三到六個月。因為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需要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需要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是對方不起訴走協議離婚的,只要當事人一直反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就可以一直拖下去,無時間限制?!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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