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只能在第二年同一時間再次參保。當年就不享受醫保待遇。交就享受待遇,不交則不享受。醫療保險一般斷繳3個月以上就不能享受了,斷繳一年的不用補交,直接從現在開始繳納,3個月后即可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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