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搶劫與殺人罪的區別在于如下方面:
1、對象要件不同,前者的對象是復雜的對象,既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后者的對象是單一對象,即公民的生命權;
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一種手段者之間存在著目的和手段的內在聯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