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成立起確實沒有業務可以在注銷時清算報告填零。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一、公司注銷清算組怎么成立
公司注銷是指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被其它公司收購、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不續、或公司內部解散等情形時,公司需要到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具體如下: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公司依法宣告破產;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公司章程或法律。
二、怎么撤銷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組: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在15天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解散時,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份有限公司解散時,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清算組成員即可以是股東、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將解散的公司超過15日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公司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被依法責令解散或者因為撤銷許可而解散時,由有關主管機關組成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2、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3、注銷登記:清算組結束工作之后,將股東會及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4、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注銷登記后,在本公司所在地發布公司解散公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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