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處理固定資產怎么納稅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1 05:00:55
企業處理固定資產怎么納稅
法律分析。合并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或者新設的企業承繼。企業依法合并后,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l、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規定,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2、企業以新設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設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新設企業為納稅人。合并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新設企業承繼?!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導讀法律分析。合并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或者新設的企業承繼。企業依法合并后,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l、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規定,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2、企業以新設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設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新設企業為納稅人。合并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新設企業承繼?!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法律分析:
合并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或者新設的企業承繼。企業依法合并后,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
l、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規定,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
2、企業以新設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設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新設企業為納稅人。合并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新設企業承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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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處理固定資產怎么納稅
法律分析。合并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或者新設的企業承繼。企業依法合并后,有關稅務事項按以下規定處理。l、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依照規定,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分別以被吸收的企業和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的企業已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應以存續企業為納稅人,被吸收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存續企業承繼。2、企業以新設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設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件的,以新設企業為納稅人。合并前企業的未了稅務事宜,應由新設企業承繼?!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