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向是將要去的單位名稱,抬頭是要去單位黨組織關系所在的組織部。
2、介紹信是單位之間進行聯系接洽的常用方式。
3、介紹信一方面能夠證明人員的身份,起到防范詐騙等犯罪的作用,另一方面能夠證明持信人員獲得了單位的授權或委托,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
4、用人單位到其他單位聯系工作、了解情況、洽談工作、辦理各類事務或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時所開具的向對方介紹人員身份、到訪目的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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