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的更換沒有最晚辦理期限,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并按需隨時補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偽造、變造、買賣或盜竊、搶奪、毀滅身份證等證件將受到刑事處罰。在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盜用他人證件的行為也將受到處罰。
法律分析
一、身份證最晚多久更換
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沒有規定最晚辦理期限。
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還可以按照身份證丟失隨時補辦。
因為身份證有最長三個月的制證周期,提前三個月辦理,正好新證辦好,舊證過期上交,不耽誤使用,這樣就不會造成身份證空檔期,如果舊證過期,新證又沒下來,那樣耽誤使用。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二十二、將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修改為:“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皞卧旃?、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皞卧?、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p>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坝星翱钚袨?,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盜竊、搶奪、毀滅身份證等證件是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我們應當遵守法律規定,及時辦理身份證的更換和補辦手續,以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和身份的有效性。提前三個月辦理身份證的更換是一個明智的選擇,以避免身份證過期而無法正常使用的尷尬局面。同時,我們也應當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等證件,避免被他人盜用或偽造,以免涉及到更嚴重的法律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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