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撞車屬于交通肇事,如果明知自己撞車,選擇逃逸,則負事故全部責任,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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